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法程度 |
违法情节 |
处罚标准 |
1 |
扰乱单位秩序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
情节较重 |
(一)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扰乱单位、公共场所秩序的; (二)扰乱单位、公共场所秩序,经执法人员劝阻拒不离开的; (三)造成交通拥堵、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积极参与聚众扰乱单位、公共场所秩序的; (五)持械扰乱单位、公共场所秩序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2 |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3项、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
情节较重 |
(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秩序的; (二)在非停靠站点强行下车,或者拉扯驾驶员、乘务员,致使公共交通工具减速或者停行的; (三)造成交通拥堵、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积极参与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五)积极参与聚众实施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3 |
破坏选举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l款第5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
情节较重 |
(一)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干扰他人选举的; (二)采取撕毁他人选票、毁坏票箱或者破坏其他选举设备等行为干扰选举秩序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的; (四)积极参与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4 |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l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
情节较重 |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强行进入活动场内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 |
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
情节较重 |
(一)不听现场安保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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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6 |
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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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不听现场安保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制止的; (二)在大型文化、体育等活动中展示侮辱国家、民族尊严的标语、条幅、画像、服装等物品的; (三)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引发运动员、观众及场内其他人员冲突的; (五)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7 |
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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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不听现场安保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引发运动员、观众及场内其他人员冲突的; (四)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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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8 |
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5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
情节较重 |
(一)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引发运动员、观众及场内其他人员冲突的; (三)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9 |
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1款第6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扰乱大型群, 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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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不听现场安保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引发运动员、观众及场内其他人员之间冲突的; (四)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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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10 |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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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情节较轻 |
(一)影响范围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虽然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但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11 |
寻衅滋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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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纠集多人或者多次参加寻衅滋事的; (二)持械寻衅滋事的; (三)造成人员受伤、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追逐、拦截他人并有侮辱性语言、挑逗性动作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五)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其他交通工具,或者持械追逐、拦截他人的; (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七)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八)利用信息网络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 (九)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 (十)一次实施两种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十一)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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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12 |
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
情节较轻 |
(一)危害后果较轻,并及时改正的; (二)违法活动涉及数量或者数额未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标准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13 |
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 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情节严重 |
(一)造成较重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对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计民生的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进行干扰的; (三)长时间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 (四)违法所得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14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l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
情节较重 |
(一)造成被侵入系统单位的商业秘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较大危害的: (二)侵入国家机关、涉密单位、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单位或者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三)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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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5 |
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
情节较重 |
(一)违法所得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的“后果严重”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件或者硬件功能不能恢复的; (三)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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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6 |
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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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对五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二)违法所得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对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7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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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重 |
(一)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造成五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受感染的; (二)违法所得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后果严重”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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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8 |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情节较轻 |
(一)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携带危险物质数量较少或者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数量未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百分之十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未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百分之十的; (五)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19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1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一)非法携带弹药,经告知,主动交出的; (二)以收藏、留念、赠送为目的,携带属于管制刀具的各类武术刀、工艺刀、礼品刀,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20 |
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盗窃、损毁设施、设备的价值较小,且不足以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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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21 |
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在火车到来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危害后果没有发生的; (二)不足以对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22 |
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不足以对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 (二)未造成机车车辆损坏、旅客人身伤害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23 |
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
情节较轻 |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足以影响铁路路基稳定或者危害铁路桥梁、涵洞安全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24 |
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5条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足以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25 |
擅自安装、使用电网 ,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在人畜活动较多的区域或者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附近安装、使用电网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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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26 |
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多次实施,或者对多个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27 |
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损毁、移动多个设施、标志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28 |
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二)盗窃、损毁多个设施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29 |
违规举办大型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8条)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指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发现安全隐患后,主动停止活动、积极组织疏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30 |
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未使用暴力方法,且对他人身心健康影响较小的,但将相关表演视频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除外; (二)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后果轻微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31 |
强迫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后果轻微的; (二)强迫他人劳动系以劳务抵偿合法债务,且劳动强度较低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32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情节较轻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等恶劣手段,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属于“情节较轻”。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33 |
非法侵入住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因债务纠纷、邻里纠纷侵入他人住宅,经劝阻及时退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自行退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34 |
非法搜查身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二)未使用暴力或者未以暴力相威胁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35 |
威胁人身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三)针对多人实施的; (四)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36 |
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使用恶劣手段、方式的; (二)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四)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 (五)针对多人实施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37 |
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使用恶劣手段、方式的; (二)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造成人身伤害的; (四)针对多人实施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38 |
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向多人发送的; (三)经被侵害人制止仍不停止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39 |
侵犯隐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多次侵犯他人隐私或者侵犯多人隐私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40 |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被侵害方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二)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三)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在校学生初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四)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伤害后果较轻的; (五)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41 |
猥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有其他严重情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的; (二)猥亵多人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42 |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情节恶劣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 (一)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在有多名异性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 (三)经制止拒不改正的; (四)伴随挑逗性语言或者动作的; (五)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43 |
强迫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二)强迫交易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三)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四)事后主动返还财物或者支付有关费用,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44 |
盗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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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盗窃防灾、救灾、救济等特定财物的; (三)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四)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盗窃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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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诈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诈骗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诈骗防灾、救灾、救济等特定财物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设局行骗的; (四)以开展慈善活动名义实施诈骗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46 |
哄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哄抢防灾、救灾、救济、军用等特定财物的; (二)在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现场趁机哄抢,不听劝阻的; (三)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较大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47 |
抢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抢夺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抢夺防灾、救灾、救济等特定财物的; (三)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坏的; (四)抢夺多人财物的; (五)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实施抢夺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48 |
敲诈勒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 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三)敲诈勒索多人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49 |
故意损毁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故意损毁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故意损毁防灾、救灾、救济等特定财物的; (三)故意损毁财物,对被侵害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 (四)损毁多人财物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50 |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1 |
阻碍执行职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不听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阻碍执行职务的; (四)以驾驶机动车冲闯检查卡点等危险方法阻碍执行任务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2 |
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冲闯警戒带、警戒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3项、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不听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3 |
招摇撞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1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社会影响较小,未取得实际利益的; (二)未造成当事人财物损失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54 |
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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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项、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获利较少的; (二)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够及时纠正或者弥补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5 |
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伪造有价票证、凭证的票面数额、数量或者非法获利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二)倒卖车票、船票票面数额或者非法获利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6 |
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 ,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伪造、变造船舶户牌数量较少,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买卖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获利较少的; (二)伪造、变造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船舶,尚未出售或者未投入使用的; (三)因船舶户牌丢失,伪造、变造或者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的; (四)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57 |
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不听制止,强行进入、停靠的; (二)经责令离开而拒不驶离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58 |
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以被撤销登记的社团名义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1款第1项、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但获利较少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59 |
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1款第3项、第3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经营时间较短且规模较小的; (二)主动停止经营且获利较少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造成较重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多次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60 |
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2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通缉人不报告的; (二)明知住宿旅客是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报告的; (三)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61 |
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第2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二)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62 |
违法承接典当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违法承接典当物品较多的; (二)违法承接典当物品价值较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63 |
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涉及赃物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大,不报告的; (二)发现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报告的; (三)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64 |
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违法收购数量较大或者价值较高的; (二)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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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65 |
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价值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影响公安机关办案或者造成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三)造成收购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损毁、无法追回的; (四)物品属于公共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等物资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66 |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违法收购数量较大或者价值较高的; (二)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67 |
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拒不听从管理人员或者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文物、名胜古迹较重损害后果的; (三)两次以上损坏或者损坏两处以上文物、名胜古迹的; (四)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68 |
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
情节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不听管理人员或者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文物、名胜古迹较重损害后果的; (三)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69 |
偷开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偷开特种车辆、军车的; (二)偷开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三)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机动车损坏、人员受伤的; (四)对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70 |
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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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偷开警用、军用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二)无证驾驶载有乘客、危险品的机动船舶或者驾驶机动船舶总吨位在五百吨位以上的; (三)酒后无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航空器、机动船舶损坏、人员受伤的; (五)对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71 |
破坏、污损坟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破坏、污损程度较严重的; (二)破坏、污损英雄烈士坟墓或者具有公共教育、纪念意义的坟墓的; (三)引发民族矛盾、宗教矛盾或者群体性事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72 |
毁坏、丢弃尸骨、骨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毁坏程度较重的; (二)引发民族矛盾、宗教矛盾或者群体性事件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73 |
违法停放尸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的; (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74 |
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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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 (二)以手淫等方式卖淫、嫖娼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75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容留、介绍一人次卖淫,且尚未发生性行为的; (二)容留、介绍一人次以手淫等方式卖淫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76 |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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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制作、复制、出售淫秽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传播淫秽信息数量、获利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运输、出租淫秽物品的“情节较轻”数量基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传播范围较小,且影响较小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77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设置赌博机的数量或者为他人提供场所放置的赌博机数量达到有关规范性文件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三)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四)为未成年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六)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赌博机的; (七)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八)组织、协助他人出境赌博的; (九)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做庄、兑换筹码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78 |
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79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十株、大麻不满五百株的; (二)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二十平方米、大麻不满二百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80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不满五克、罂粟幼苗不满五百株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大麻幼苗不满五千株、大麻种子不满五千克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81 |
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
情节较轻 |
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不满五千克的,或者其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属于“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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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82 |
非法持有毒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
情节较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十克的; (二)非法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83 |
提供毒品,吸毒,胁迫、欺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2项、第3项、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情节较轻 |
向他人提供毒品后及时收回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吸食毒品且无戒毒史或者无戒断症状的,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少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尚未吸食、注射的,或者其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属于“情节较轻”。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