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 |
未登记超过规定时限三日以下,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出入境 |
2 |
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死亡申报 |
未申报超过规定时限三日以下,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出入境 |
3 |
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 |
未变更超过规定时限三日以下,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第三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出入境 |
4 |
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 |
未备案超过十五日至二十日内,能主动改正(主动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5 |
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 |
首次违法(以属地公安机关检查记录为判别对象),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6 |
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
首次发现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但在责令整改的期限内改正的。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7 |
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 |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立即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8 |
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 |
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因工作职务调任),未报经公安机关审核,首次发现,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9 |
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或者撤销备案 |
首次未按保安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或者首次未按保安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撤销备案,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10 |
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 |
首次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11 |
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
首次发现保安从业单位违规招用保安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已经报名参加保安员考试培训但未安排考试的;2.未考取上岗证人员数不超过2 人,且入职未满一个月的。 并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12 |
未按规定核查保安服务合法性 |
首次发现未按规定核查保安服务合法性,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13 |
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 |
首次发现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治安 |
14 |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 |
1.已办理相关证件,但运输途中未携带纸质证明;2.首次违反,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指在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未携带纸质证明后,运输人必须出示相关证明的电子版,且在24小时内提供纸质证明); 3.未造成危害后果(是指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是用于合法的生产生活经营活动,未流失到非法渠道)。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禁毒 |
15 |
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 |
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16 |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禁烟标志 |
首次发现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禁烟标志,能当场整改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17 |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18 |
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19 |
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20 |
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网安 |
21 |
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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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 |
22 |
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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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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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 |
23 |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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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确认机动车并查询,认定机动车登记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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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交警 |
24 |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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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确认驾驶人的身份证,并经查询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有效准驾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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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交警 |
25 |
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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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查询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后确认无误的,或者违法行为人配合执法,当场改正,没有影响 交通安全与通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