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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2641-2024-000051 发布机构: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关键词: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 人民政府 印发 纪念 设施保护 范围 的通知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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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现将《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保护范围

(一)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陵园

    址:金城街道陵东路西侧

保护级别: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以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代码:610581002003GB00093,所在图幅编号:26.60-48.50等)红线基准线为界,东至陵东路,西至晨钟村,南至金城大街北边界,北至金塔公园南界,宗地面积28713.70平方米,占地43.09亩详见附件

保护单位: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烈士陵园管理

主管部门: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2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1.番地事变烈士纪念设施

   址:芝阳镇赵峰

保护范围:纪念设施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单位:芝阳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

2.芝川镇嵬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址:芝川镇启明村

保护范围:以纪念设施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单位:芝川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365体育滚球_中国体彩网-【唯一授权推荐网站】@:境内5冢散葬烈士墓

1.梁志明烈士墓

   址:新城街道坡底社区

保护范围:以散葬烈士墓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责任人:梁四海

2.薛碧如烈士墓

   址:西庄镇薛村

保护范围:以散葬烈士墓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责任人:薛六堂

3.雷启鸿烈士墓

   址:板桥镇共裕村

保护范围:以散葬烈士墓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责任人:雷旺怀

4.李安抗烈士墓

   址:板桥镇王村

保护范围:以散葬烈士墓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责任人:李少祥

5.王作栋烈士墓

   址:芝阳镇赵峰村

保护范围:以散葬烈士墓保护围栏为界并设立保护标识

保护责任人:王延刚

有关要求

1.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建筑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由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单位、组织、受委托管理的相关人员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造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史料或遗物遭受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维修、迁移等工作时,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定方案并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烈士陵园宗地图